(一)、防火檢查人員由安全管理負責人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。
(二)、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,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在檢查記錄上簽名。
(三)、防火檢查內容:
1、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。
2、安全疏散通道、疏散指示標志、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。
3、消防車通道、消防水源情況。
4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。
5、用水、用電有無違章情況。
6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。
(四)、下班后應對辦公場所和訓練場所進行檢查,消除遺留火種。
(五)、發(fā)現問題要及時糾正違章行為,妥善處置火災隱患。無法處置時,應當立即報告。
(六)、發(fā)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,并及時撲救。
(七)、防火巡查內容:
1、用火、用電有無違章情況。
2、消防設施、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、完整。
3、其他消防安全情況。
4、發(fā)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,并督促整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