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因檢修需要而拆移的蓋板、箅子板、扶手、欄桿、防護罩等安全設施應恢復其安全使用功能。
2檢修所用的工器具、腳手架、臨時電源、臨時照明設備等應及時撤離現(xiàn)場。
3檢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廢料、雜物、垃圾、油污等應清理干凈。
4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設備員、工藝員根據(jù)生產(chǎn)工藝要求檢查盲板抽堵情況。
5檢修單位應會同設備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對設備等進行試壓、試漏,調(diào)校安全閥、儀表和連鎖裝置,并做好記錄。
6 檢修項目負責人通知電工送電,會同設備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,對檢修的設備進行單體和聯(lián)動試車,驗收交接。